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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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招聘

关于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东院手术室及产房局部区域大修改造项目 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需求文件

添加日期:2025-04-03

我院东院手术室及产房局部区域大修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要求如下:
一、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近5年内有过或正在从事相似工程业绩。
三、近3年内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犯罪记录查询。
五、具有工程咨询资信或建筑行业资信。
招标范围: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手术室及产房局部区域大修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高科西路2699号,涉及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361万元。
招标说明:
1、本次评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项目限价7.94万元。
3、本次项目管理服务费付款方式:
3.1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项目管理费的30%;
3.2服务至工程量完成60%, 支付至项目管理费的50%;
3.3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项目管理费的95%;
3.4服务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向委托方报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管理费的尾款。
5、本次需求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投标文件要求:
1、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法人证书。               
2、响应文件(内容主要为项目报价、服务承诺、服务方案、项目经理简历、公司类似业绩等)。 
3、报价要求不超过本次项目限价。
4、裁判文书网犯罪记录查询截图纸质版,筛选条件为“案由:刑事案由”或“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5、投标文件需要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用U盘保存后一并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后提交。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 2025年4月7日
提交时间:2025年4月7日下午16:00之前
提交地点:高科西路2699号老科研楼212室
评审办法:
本项目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的原则确认最终供应商。
比价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比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后勤保障部
2025年4月3日
附件:关于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东院手术室及产房局部区域大修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需求文件
 

东院: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西院:静安区长乐路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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