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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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添加日期:2026-07-01

为保障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连续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80号、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就“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2. 采购需求:为采购单位(地址:长乐路536号和高科西路2699号)需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相关条例、规定和要求(以严格者为准)从医疗废物暂存收集点运到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承担在转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卫生事故责任。建立完善服务流程,保障清运作业场所通畅,应对台风等自然原因导致的延误并及时补运,承担作业不规范引发的投诉责任。
3. 服务期限:1年,自20261月1日起至202612月31日止

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论证,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上海市范围内承担公共区域及指定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的专属公共服务机构,该公司在采购单位所在区域具备唯一的合规收运资质、固定作业线路及配套服务体系,已建成覆盖区域的分类收运网络并通过环保验收。区域内无其他供应商具备该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行政许可及服务能力,为保障采购单位医疗废物的及时性、规范性及与区域环卫体系的衔接性,只能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三、拟采购的单一来源供应商信息
1.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朱公路2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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