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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两院区消防安全设施检测需求文件

添加日期:2025-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组织在七月、八月开展消防联动检测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消防系统年度检测 
项目地址:高科西路2699号、长乐路536号     
项目负责人:徐庆芳
项目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等系统联动。
项目范围: 
东院一期总面积:71122平方米
门诊楼:    层数:B1F-5F     高度:24米   面积:25569平方米
行政楼:    层数:4F         高度:20米   面积:4316平方米
后勤保障楼:层数:3F         高度:12米   面积:1686平方米 
住院楼:    层数:B1F-12F    高度:51米   面积:39551平方米
东院二期总面积53180平方米
妇科大楼:  层数:B2F-16F    高度:69米   面积:53180平方米
西院总面积:13203平方米
1号楼:层数:4层     高度:15米  面积:3470平方米
2号楼:层数:3层     高度:11米  面积:896平方米
3号楼:层数:6层     高度:23米  面积:4164平方米
6号楼:层数:4层     高度:15米  面积:1963平方米
8号楼:层数:5层     高度:19米  面积:999平方米
9号楼:层数:3层     高度:11米  面积:846平方米
10号楼:层数:4层    高度:15米  面积:865平方米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经营期内业绩、服务信誉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原则上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承接医疗/公建类商业综合体消防维保、消防检测项目,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消防公司。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投标单位从事消防维保、消防检测的有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相关业绩及类似本项目规模的医疗/公建类商业综合体消防维保、消防检测项目业绩案例经历。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6、具有独立完成招标方要求项目的必要消防维保技术专业人员和先进消防管理理念及完备的消防维保设施设备。
7、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报价不超过10万元,超过则做废标处理。
        三、报价资料要求(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资料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报价文件目录;
        (2)项目报价表;
        (3)企业简介;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及维保、检测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6)资质证明材料:报价单位资质材料;维保、检测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及从业年限;
        (7)报价资料要求必须装订、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投标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16时止;标书送达:高科西路2699号保卫科;联系人:李学三;电话:20261203.       
后勤保障部保卫科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东院: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西院:静安区长乐路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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