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及更新项目
添加日期:2024-05-08
承包单位的需求文件
我院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及更新项目,承包单位的要求如下: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近年内有过或正在从事相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犯罪记录查询。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一级资质。
招标范围:对我院两院区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及更新,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
招标说明:
1、本次评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的施工工期要求为30天内完成。
3、本次项目限价50万元,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清单中的工作量为暂估,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4、施工单位在合同期内施工,若由于施工造成原有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5、本次工程决算在院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项目结算书后30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出具审价报告,在双方确认审价报告后支付相应费用。
6、本次需求文件及相关附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投标文件要求:
1、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法人证书。
2、回复文件(内容主要为工程报价、服务承诺、施工方案、响应时间、项目经理简历、公司类似业绩等)。
3、相关报价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4、裁判文书网犯罪记录查询截图纸质版。
提交时间: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之前。
提交地点:高科西路2699号后勤楼203室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后勤保障部
20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