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招标招聘

婴儿润肤产品招商公告

添加日期:2021-05-06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的需求,现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征集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采购婴儿润肤产品。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  商品需求:
1.    商品名称及用途:婴儿润肤产品,滋润新生儿干燥肌肤,补充肌肤流失的水份;
2.    送货地址: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高科西路2699号、长乐路536号)院内指定地点;
3.    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4.    合作方应以薄利多销为经营原则,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质同类渠道的销售价格;
5.    合作方应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及商品质量检验报告。

二.遴选主体及采购形式:
1. 遴选主体: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
2.    采购形式:公开遴选

三.参评企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合适、固定的经营场所;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犯罪证明(裁判文书网截图并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  投标单位介绍
2.  报价单(包括供货价与零售价)
3.  商品详细信息(根据采购需求制定)
4.  近一年内相关合作单位的合同与送货单的复印件
5.  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及法人证书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廉洁承诺书
8.  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

五.廉洁要求:
1.  在本次项目公开遴选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  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3.  不得相互串通,排斥参选人,损害参选人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利益;
4.  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司如确认中标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  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门诊楼北侧上海妇益母婴健康服务中心内。联系人:范老师  电话:20261172
2.  截止时间:2021年 5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投标纸质文件及相关产品样品概不退回,我司视情况自行处理。
上海妇婴药房有限公司
2021.05.06

东院: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西院:静安区长乐路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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