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所投产品的相关证照、授权书等资质文件。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2. 项目联系人:吴悦
3. 项目联系电话:021-20261309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院内竞争性谈判)
5. 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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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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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套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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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次性穿刺血管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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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次性冲洗吸引管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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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灭菌手术敷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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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碘伏棉签 |
6. 时间地点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8:15,携带投标文件前往一妇婴东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行政楼308会议室参与谈判。
东院: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699号 西院:静安区长乐路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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